/////內部稽核/////
internal audit
內部稽核組織:本公司內部稽核部門係隸屬於董事會,請詳 本公司組織圖

本公司為加強稽核獨立性,於2021年1月20日經董事會決議修訂「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明定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董事會通過,設置審計委員會者,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核、薪酬係由稽核主管依簽核流程簽報至董事長。

企業內部控制自行評估
 
依據建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自行檢查作業辦法辦理

內部各單位及子公司定期自行檢查其作業層級之內部控制制度,再由內部稽核單位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自行檢查報告。依覆核結果,併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完成自行檢查內部控制制度工作報告,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公司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於受檢年度之次年三月底前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並刊登於年報及公開說明書。